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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angguichao66 于 2022-7-21 10:15 编辑
先看看答疑文件的说法:
13.7.5 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消防控制室等的两个供电回路,应由变电所或总配电室放射式供电。
【问题】:变电所不在本栋的建筑物,低压进线处的配电室算总配电室吗?
【回复】:当变电所(自维或局维)在室外设置时,民用建筑的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消防控制室的配电,可将消防负荷与非消防负荷的配电线路合用电缆引至各楼总配电室,由总配电室放射式供电。当变电所在室内设置时,住宅建筑的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消防控制室供电,消防负荷与非消防负荷可合用电缆引至各楼总配电室,再由总配电室进行分配。公共建筑可由变电所放射式供电。此处总配电室指各楼设置的配电室。
我认为“总配电室”分两种情况:
1、市政低压进线,市电接入的总箱处即为“总配电室”。
2、红线范围内设有变电所,由变电所出线,消防负荷与非消防负荷的配电线路合用电缆引至各楼的电源总箱处即为“总配电室”。注意:这里由变电所引至各楼总配电室只能有主用电源和备用电源,主用电源应该是消防和非消防合用的,而不应该是非消防已经分回路供电的。
之前见过变电所到住宅单栋楼住户电表箱一个回路或两三个回路,公共照明一个回路,消防主备各一个回路,还把配电室作为总配电室给消防电梯供电的,个人认为这种不算“总配电室”。再说非消防都可以分几个回路供电了,消防电梯更应该直接从变电所放射供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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