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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条文] 柔性软管的长度为什么不宜超过1.2米和0.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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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4 21:5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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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303 1.2.8  刚性导管经柔性导管与电气设备、器具连接时,柔性导管
的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宜大于0.8米,在照明工程中不宜大于1.2米。
条文解释中写道:
建筑电气工程中,不能将柔性导管用作线路的敷设,仅在刚性导管不能准确
配入电气设备器具时做过渡导管用。所以要限制其长度。
但是为什么1.2米和0.8米,就不得而知了,谁知道咋定出来了,跟帖说说。

     
发表于 2021-4-15 08: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而且还有一个地方没有说,转弯的地方,用柔性过度一下,是否可行?从规范角度来看,可能不行,但是找不到条文。
     
发表于 2021-4-16 09: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记不清楚是哪本规范,好像是行业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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