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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心中有佛 于 2020-12-25 11:55 编辑
不解1、规范3.2.11第3条, 当建筑物由双重电源供电,且两台变压器低压侧设有母联开关时,二级负荷可由任一段低压母线单回路供电;疑问1:
目前阶段,各地供电局对于备自投的使用,是有很大争议的,部分地区供电局明令禁止,此时的双重电源单回路供电如何保证二级负荷?各位业内专家对各地供电情况和相关规定定然是了然于心,规范命令这样的做法,给设计院后续工作产生了极大的难度,将有一大批开发商逼良为娼,让设计师按规范,承担技术风险。
疑问2:
如果单电源供电的二级负荷设备,某一回路的产生故障以后,母联开关投吗?怎么投?原有规范是在适当位置设置双切开关,不是很好吗?如果是为了第四条做铺垫,那么第三条就是废话,或者应该澄清,而不是给真正执行的制造工作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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