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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规13.8.4.1条:在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采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总线,应选择燃烧性能B1级的电线、电缆;其他场所的报警总线应选择燃烧性能不低于B2级的电线、电缆。消防联动总线及联动控制线应选择耐火铜芯电线、电缆。电线、电缆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 31247的规定。
条文解释:第1款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总线由于火灾初期就完成报警任务。因此,可选择燃烧性能不低于B2级阻燃电线电缆,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 31247的规定;消防联动总线及控制线路、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联动型)的总线、消防广播线路和消防电话线路选择耐火时间不低于750℃、90min且满足毒性指标不低于tl的电线或电缆,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GB/T 19216的规定。
疑问1:人员密集场所报警总线只要求疏散通道选择B1级,是否人员密集场所报警总线全按B1级,有些时候感觉不是很好分;
疑问2:按火规11.2.2消防广播、消防电话线路可以选择阻燃或阻燃耐火线缆,新民规条文解释写消防广播线路、消防电话线路耐火标准是这两种线路选择耐火线缆的时候才要满足的还是说消防广播、消防电话线路以后只能选择耐火型?如果能用阻燃型,是否阻燃性能与报警总线的一致。
疑问3:条文解释的耐火标准需不需要写到设计说明里(写肯定会写,抄规范万无一失,只是好奇王大师为啥不把这句话直接弄到正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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