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urenhecai 于 2019-9-7 23:33 编辑
前几天也与人谈到局部等电位要不要接地板钢筋的事,因为最近一直告诫自己不要与人争辩,所以没有对一位在网上做培训的所谓专业人士进行深入讨论。正好,在此也想谈谈我对你这个问题的看法。
1、所谓的专业,其实在2011版《低压配电规范》第3.2.17条,对局部等电位的描述是偏颇的,当征求意见稿出来的时,IEC归口的一位黄姓XX老师就提出,此条的局部等电位、总等电位和辅助等电位区别和概念不清楚,导线截面选择不正确。
2、国内一直对辅助等电位的认识不清,《建筑电气》上竟然还有人对局部等电位和辅助等电位的作用进行“研究”和区分,实在是一种误导。
3、图集上浴室一定要做局部等电位、并与地板钢筋连接,其实这也是辅助等电位连接认识不足的具体表现。
4、说回具体问题上,GB 16895.13-2012/IEC 60364-7-701 :2006 .低压电气装置第7-701 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装有浴盆或淋浴的场所,所规定的辅助等电位连接并无地板钢筋。
又如 IEC 60364-4-41-2017中规定
此处“如果切实可行也包括钢筋混凝土结构内的主筋"说明,连钢筋并非首选,在实际工程上,做到切实可行是非常难的。第二,连的是主筋,不是地板钢筋。
5、为何规范对辅助等电位只强调与外露可导电部分和外界可导电部分进行连接,而对地板钢筋无要求呢,这与辅助等电位的作用有关。不仅是浴室,只要伸臂范围内可以同时接触有可能是不同电位的可导电部分都要设置。例如电井、大型空调机房、水泵房等。如下图
大家可以画画原理图便知。
6、最后顺便说一下,按最新BS和IEC规范,若浴室全部电气设备包括照明均设置了RCD,且满足自动切断电源的时间,可不设置辅助等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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