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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0: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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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angyang7201 于 2015-11-19 10:52 编辑
探讨楼主的问题之前,个人以为有必要探讨清楚另一个问题:幼儿园是不是教育建筑?
此问题迄今为止回答的最明确的是《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310-2013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电气总体设计及供教学活动所使用建筑物的电气设计。
条文说明: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其中,学校是指按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的实施教育的单位。学校名称是指在教育部门备案的学校全称,学校代码由教育部统一编制。我国学校的等级分为高等、中等、初等和学前教育。每个等级中又有一种或多种类型。具体见表1。
在JGJ 310-2013问世之前,通常我们不把幼儿园、托儿所看作是学校,原因是《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是分别成规范的,用意很明显,建筑分类里这两类建筑不是同一个类型,需要区别对待。
JGJ 310-2013的出现不仅仅引起了幼儿园某些功能用房照度的变化,同时还引起了幼儿园某些场所的负荷等级的变化,很是令人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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