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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2 14: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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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行人搞搞浆糊
既然装设了探测器,那么理论上实现早期报警及联动风机已达到通风良好的效果不难
第2.2.4条 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通风,其空气流量能使易燃物质很快稀释到爆炸下限值的25%以下时,可定为通风良好。
采用机械通风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计机械通风故障的影响:
1.对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的建筑物应设置备用的独立通风系统;
2.在通风设备发生故障时,设置自动报警或停止工艺流程等确保能阻止易燃物质释放的预防措施,或使电气设备断电的预防措施
那是否意味着可以也可以降低要求呢?就像规范如下条文
二、其次应根据通风条件调整区域划分:
1.当通风良好时,应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当通风不良时应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类比爆炸危险与火灾危险。我在想,就如大部分场合不能杜绝火灾绝缘,锅炉间虽始终存在爆炸危险,但其危险性毕竟较低(丁类厂房)。那是否只需对产生爆炸危险后的应对措施做到保守合理即可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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