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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北方郎 于 2013-11-27 21:10 编辑
GBJ52-83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编写,王老参照前苏联标准引入负荷分级及配套供电要求。在计划经济时代确实在调整资源发挥了不少作用。如今经济发达,完全没有必要做此强制性要求。其实当时规定是有一定社会背景的,而如今此规修订两次都没有完全抛弃这一概念,实在遗憾。广大电气同仁饱受其苦。尤其是供电部门从来不承诺不停电,所谓的从电网中引入“可靠电源”是不现实的。2008年冰冻灾害时,某些省份电网崩溃,一片黑暗。某县新生婴儿在一台油机保护下才得以生存。而如今,行标都规定电流自己的负荷等级,乱七八糟、乌烟瘴气,随之而来的ATS大行其道,洪元颐在24日论坛中也提到,一个项目几千台ATSE,国外小伙伴们看不懂,惊呆了,答曰“中国特色”。
设计同仁被负荷分级以及供电折腾痛苦不堪!
强烈要求取消负荷分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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