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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电气专业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
防雷篇
1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4.3.9.2-1条:高于60m的建筑物,其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各表面上的尖角、墙角、边缘、设备及显著突出的物体,应按屋顶上的保护措施处理。
是否按10m*10m或12m*8m的网格设计?在建筑物立面上明设避雷网格,必需与建筑专业配合并影响立面造型。
答: 是。应按10m*10m或12m*8m的网格设计防直击雷接闪器。
此时的防直击雷接闪器可采用如下装置之一实现:
(1)采用玻璃幕墙的金属框架,金属材料规格应符合GB50057-2010表5.2.1的规定。
(2)采用专用引下线加沿建筑物外墙敷设的水平连接导体。
(3)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4.3.5条规定的钢筋混凝土内钢筋,当作为引下线或与引下线连接时。
这样子搞 立面岂不是巨丑无比?我还没看到这样做的。请教大家对这一点有什么看法?各位设计时是怎么操作的? 多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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