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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晚报讯 昨日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获悉:为更好保障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安全可靠用电,我市日前出台《重庆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明确规定,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基本供电容量按以下标准配置:新建住宅每户基本供电容量配置标准,建筑面积80平方米及以下配置为6千瓦;80―120(含)平方米配置为8千瓦;120―150(含)平方米配置为10千瓦;15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超过面积部分按照每平方米50瓦的标准进行配置。基本供电容量每户最高为16千瓦。该办法将于2013年4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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