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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7 08: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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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两座建筑物,一般来讲接地制式会是一样的了……”的说法没错,但至少,下列两种情况,是不允许了。
第一种情况——
本栋建筑物采用TT系统供电,相邻建筑物就是负责向各建筑物供电的10kV终端变电站,本栋建筑物的接地极与10kV终端变电站(相邻建筑物)的接地极就不能连接在一起。
第二种情况——
本栋建筑物采用TT系统供电,相邻建筑物也是采用TT系统供电,此两栋建筑物属于 GB 50054-2011 中 5.2.14 条文说明的“当有多级保护时……如果被保护的各级外露导电部分在不同的建筑物内,或在屋外相距较远的地方,则各级应采用各自的接地极”,则两栋建筑物接地极就不能连接在一起。
GB 50054-2011
5.2.14 TT 系统中,配电线路内由同一间接接触防护电器保护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用保护导体连接至共用或各自的接地极上。当有多级保护时,各级应有各自的或共同的接地极。
条文说明
5.2.14 当TT 系统配电线路内由同一保护电器保护的几个外露导电部分之间相距较远时,每个外露导电部分的保护导体可连接至各自的接地极上。
当有多级保护时,如果被保护的各级外露导电部分在一个建筑物内,则应采用共同的接地极;如果被保护的各级外露导电部分在不同的建筑物内,或在屋外相距较远的地方,则各级应采用各自的接地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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