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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urenhecai 于 2010-10-14 12:30 编辑
李顺康老师在2010苏州电气年会讲稿中问题13说,注意1、袋形走道的间距减半(10m和5m要求)必须引起注意(JGJ16-2008《民规》图13.8.5照抄JGJ/T16-92图C.3.6,未反映GB50016-2006《建规》袋形走道的设计规定,有缺陷);
个人觉得《民规》中的13.8.5图示不存在问题,也正是体现了《建规》中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0m(注意什么叫袋行走道,图中只有右侧那一小部分超过联通走道的才算)。遗憾的是图13.8.5中没有体现《人防防火规范》中第8.2.4.1条的规定,疏散指示灯间距不应超过15米
但是李老师所说的10/5m米说法不成立,而且民规的图示也不违反《建规》(母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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