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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4-5-13 10: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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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Russell0514 于 2024-5-13 11:06 编辑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4-5-13 09:00
像这种500kVA的,就按建规的3米间距考虑
5.2.3条确实解决了室外小容量的油浸式箱变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求,但此条仅限于民用建筑,而工业建筑的情况可能更加复杂。我这边实际的情况是,有一栋分变电房,周边有一栋甲类车间和一栋丁类车间,本来计划分变电房内置两套500kVA干变+一套1600kVA干变,可惜后来成了两套S13的油浸式箱变+一套室内1600KVA干变。这里可能需要分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如果区分为两个建筑物考虑,即需考虑该两套油浸式箱变与原有内含干变的分变电所之间的距离要求;第二种是统一成一个建筑物考虑,就不得不按3.4.1来考虑了。
但如果遵从3.4.1,就得考虑油浸式变压器的充油量,S13-M系列的油浸式变压器充油量不多,大概单套在300~400公斤,两台相加也没超过1吨,相对防火规范中的5吨量较小,且为密闭式油箱,这该如何考虑?这种情况相当于成了防火规范的BUG,没法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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