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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好,请问甲类车间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做在旁边的配电室可以吗?配电室不在这个车间内部。现在甲类车间做应急照明有几个难点:
1.不能在建筑内做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低压配电室、配电间内或电气竖井内;甲类车间没这些位置。
2.应急照明配电箱似乎可以,规范是宜,宜设置于值班室、设备机房、配电间或电气竖井内。
3.做在相邻的别的建筑内,违反了消防支线不宜跨越防火分区。建规10.1.7 消防配电干线宜按防火分区划分,消防配电支线不宜穿越防火分区。
现在是施工方整个厂房都做错了,消防大队那意思是能不能在符合规范的前提下变更,不知道各位老师这么看,有什么解决办法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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