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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的建筑电气与智能化规范。
4.3.7 对于因过负荷引起断电而造成更大损失的供电回路,过负荷保护应作用于信号报警,不应切断电源。
条纹解释为:4.3.7 过负荷保护通常指在过负荷电流引起的导体温升对导体的绝缘、接头(端子)或导体周围的可燃物质造成损害之前切断电源。但对于因过负荷引起断电而造成更大损失的供电回路,如:消防灭火装置、安全设施(防盗报警器、瓦斯报警器等)、停电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工业生产设备等的供电回路。过负荷保护就不应切断电源,而是发出报警信号。
条文:本条所指供电回路指的是从低压第一级配电至终端用电设备的供电回路,当供电回路发生过负荷时,应将过负荷信号发送至运维管理人员,运维管理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供电回路发生短路时应立即断电。该供电回路不允许接入其他非设计的用电设备(包括施工期间或建成使用后增加的用电负荷)。
审图意思是需要在断路器上设置过负荷报警通讯线至消控室。那其实是不是消防电源监控就能达到这个功能,装设互感器,检测电流并过载报警?
第二个“从低压第一级配电至终端用电设备的供电回路”怎么理解,是只做末端,还是从变压器至设备的每段心线路都要?大家怎么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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