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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酒店式公寓属于公共建筑,不是住宅建筑,是否每户套内户门上都要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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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8 21:18: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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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请各位老师指点。
     
 楼主| 发表于 2023-7-28 22:10: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题目写错了,不是酒店式公寓,是按照商业去报归的。是否每户户门上面都要装疏散指示标志。
     
发表于 2023-7-29 07:45: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先不做,有人提再做。
佛山有发文规定服务型公寓按旅馆设计。其他地区不清楚
     
发表于 2023-7-29 14: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按照规范那一条提出这个问题的?
如果是GB55037-10.1.8,只要按照常规的做法设置疏散指示即可,
如果是GB51309-3.2.7 标志灯应设在醒目位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任何位置都能看到标志灯,
项目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就尽可能满足规范要求,理论上客房厕所门上都要设,才能满足要求,
不过因为这一条不是强条,且实在有点夸张,大家都是睁只眼闭只眼,碰到有审查师提意见就改呗。
有个特例,假如是每个房间门口都是安全出口(没有公共室内通道的单层建筑),那就要按照GB55037-10.1.8每个房间老老实实设安全出口灯。
     
 楼主| 发表于 2023-7-30 14:37: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7-29 14:09
你是按照规范那一条提出这个问题的?
如果是GB55037-10.1.8,只要按照常规的做法设置疏散指示即可,
如果 ...

不是酒店式公寓,是按照商业去报归的,商业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每户门上都要做?
     
发表于 2023-7-31 09: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户内?是不是每户一个小商铺那种的?这样不大于200平米营业厅设是不需要做。具体看本地的官方答疑。
     
发表于 2023-7-31 09:3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寓就没有规范明确规定界限,如果是按实际的,有产权可以交易,那必然是用商店建筑去套。
     
 楼主| 发表于 2023-7-31 09:47:11 | 显示全部楼层
libocai 发表于 2023-7-31 09:15
户内?是不是每户一个小商铺那种的?这样不大于200平米营业厅设是不需要做。具体看本地的官方答疑。

不大于200平方米,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是否也不需要做?
     
发表于 2023-7-31 10: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biwole 发表于 2023-7-28 22:10
题目写错了,不是酒店式公寓,是按照商业去报归的。是否每户户门上面都要装疏散指示标志。

看建筑专业消防设计套用是按旅馆还是商业规范。
     
 楼主| 发表于 2023-7-31 10: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zhe2b 发表于 2023-7-31 10:28
看建筑专业消防设计套用是按旅馆还是商业规范。

商业的,明确了
     
发表于 2023-7-31 10: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安全出口,需要设置疏散照明
     
发表于 2023-7-31 10:54:09 | 显示全部楼层
biwole 发表于 2023-7-31 10:37
商业的,明确了

商业的话,套内不需要。
     
发表于 2023-7-31 11: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我已经讲的很清楚,可以对号入座了,看来还是错了。
再补充一下吧:
如果房间门不属于安全出口,每间房门口设疏散出口标志灯,
房间门属于安全出口的,每间房门口设安全出口灯。
     
 楼主| 发表于 2023-7-31 14: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7-31 11:18
我觉得我已经讲的很清楚,可以对号入座了,看来还是错了。
再补充一下吧:
如果房间门不属于安全出口,每 ...

我也是理解需要设置。但是有些同仁回贴说不需要
     
发表于 2023-7-31 14: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不需要的人,基本上都是忽略了人员密集场所GB51309-3.2.7这一条的。
标志灯应设在醒目位置,保证......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任何位置都能看到标志灯,
这一条属于“应”的条文,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 抽查文书式样》的通知(建科规〔2020〕5号)
第十三条 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符合下列条件的,结论为合格;不符合下列任意一项的,结论为不合格:
    (一)消防设计文件编制符合相应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二)消防设计文件内容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
    (三)消防设计文件内容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
不满足这一条可以判定为不合格的,
只是由于这一条规定实在有点扯,大家都是睁只眼闭只眼,具体怎么执行看审查师以及当地普遍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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