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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火灾自动报警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一直有个疑问,设不设看建规,电气火灾监控的条文目前是在第10章,以及民标的补充规定,但是火灾自动报警设不设是在第8章,如果不设火灾自动报警的情况下是否要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举例:学校建筑,教学楼室外消防水量通常都会大于25L/s,一般不属于做报警的范畴,这种情况是设还是不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有的人是认为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属于火灾自动报警的子系统(火规中有纳入),不做报警就不做电气火灾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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