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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4 15: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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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电气及智能管理的要求
1、改建场所的供电能力应满足改建后负荷的用电需求,改建增设的配电线路应满足保护灵敏度的要求。
2、改建区域的配电箱、控制箱宜设置在污染区外,有条件时宜置于专用房间内。
3、通风设备控制箱宜采用成套定型产品,并由护士站(值班室)集中控制。
4、有条件时,每个床位应设置1-2个220V、10A单相插座并配置台灯;条件欠缺的场所,可在大开间周边分区域设置多组单相电源插座箱,方便患者手机充电使用。有条件设置电热毯时,电热毯供电宜配置单独供电回路,集中、分时控制,以减少火灾隐患。
5、有条件时可在大开间周边墙上增设一些照明灯具,或地面增设一些立杆灯,增设的灯具宜带不透明罩或采用间接照明,以减少原建筑顶部照明灯具的眩光影响。
6、改建增设的照明、插座回路,应采用30mA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7、应提供无线网络接入条件,保证4G或5G网络全覆盖。有条件的场所,应增设无线AP实现WIFI全覆盖。
8、地面增设的照明、插座电源线路及弱电线路应采用金属管(槽)敷设,管(槽)的敷设宜避开人员通行及货物运输通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必要措施。
9、在医疗场所及其他需要灭菌消毒的场所需设置紫外杀菌灯或空气灭菌器插座。紫外杀菌灯应采用专用开关,不得与普通灯开关并列,并有专用标识。平时有人滞留的场所若采用紫外杀菌灯,宜采用间接式灯具或照射角度可调节的灯具。
10、医疗设备间、淋浴间或有洗浴功能的卫生间等处,应设置辅助(局部)等电位联结。
11、在护士站(值班室)设置一键报警按钮,接入医院安防系统。
12、病患休息区、护士站宜实现视频监控覆盖。
13、改建的弱电及智能化系统当有线布线无条件实施时可采用无线方案替代。
14、改建后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应按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共享相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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