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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9: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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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阿斯129楼的发言:那么为什么我说我们成文之前考虑到了你就认为我们没考虑到呢?
重新仔仔细细看了本帖所有发言,谈及垂直走廊转角的疏散指示灯的本帖子的楼号、日期及相关发言:
15楼(2010-10-15)(老兄注意没有,在疏散走道转角一米处李顺康老师的布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是“双向”的,而民规中的附图的对应位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是“单向””,个人认为这是李顺康老师图中充满智慧、最为精彩之处!)
29楼(2010-10-15)(我个人认为民规图13.8.5弄的一点都不好!1.最起码上拐角处的指示方向肯定是明显有问题的。2.最起码下拐角处的距离也明显有问题,同样是拐角,上拐角下拐角咋待遇不同呢?而且差别从视觉感觉明显是几倍的关系!)
42楼(2010-10-16)(第二个意思是民规上的那个图错误和不合理的地方比较多,前面已经说了,不再重复了;)
92楼(2011-5-5)入门者的发言了。
是不是你有口是心非的习惯,说的不是想的?如果是的话,上面说的与想的不一样还可以解释。
你是不是还想说:那么为什么我说我们二十年之前考虑到了你就认为我们没考虑到呢?入门者估计,根据你的以上的说法,肯定的说,你会说这种诡辩的、骗人的鬼话。这种类似鬼话只能骗骗小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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