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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5 15: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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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DGJ 08-88-2006
4.4.6 当火灾确认后,同一排烟系统中着火防烟分区的排烟口或自动排烟阀应呈开启状态,其他防烟分区的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呈关闭状态。
4.4.9 排烟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排烟口应设在储烟仓内。
2 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联动开启排烟区域的排烟口或自动排烟阀,且在现场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3 排烟口的设置宜使烟流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相反,排烟口与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1.5m(尽量远离安全出口)。
4 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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