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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19: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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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不在这。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11-27 10:49
现在终于得空,需要将注册会员看出描述有错的一段话(4#)按原先想表达的意思重新说一遍,以免大家继续误会下去。
4#原话
问题不在这。
当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附电池组时,宜由。。。。。。
这个没很大问题。
“当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附电池组时,宜由双电源中的应急电源。。。。。。”措辞是否有点小问题?
已经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附电池组”,双电源无需再提“应急电源”,“备用电源”足矣,一般也就是两路市电构成“备用电源”。
当不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不附电池组时,消防应急照明双电源的构成该如何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双电源的构成——
1、必须具备“应急电源”——GB7000.2-2008要求;
2、可允许采用“备用电源”——现行GB防火规范认可,GB17945-2010第6.3.5.1条认可“双路输入型”的“备用电源”,但却违反GB7000.2-2008(IEC标准)。
不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不附电池组,仅由市电满足消防应急照明(各自满足一、二级供电负荷等级没问题),到底是对是错?
GB标准,不应该发生打架现象!
4#想表达的原意
问题不在这。
当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附电池组时,宜由。。。。。。
这个没很大问题。
“当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附电池组时,宜由双电源中的应急电源。。。。。。”措辞是否有点小问题?
已经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附电池组”,双电源无需再提“应急电源”,“备用电源”足矣,一般也就是两路市电构成“备用电源”。
当不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不附电池组时,消防应急照明双电源的构成该如何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双电源的构成——
1、必须具备“应急电源”——GB7000.2-2008要求;
2、可允许采用“备用电源”——
现行GB防火规范认可;
曾经请教GB17945-2010编制人(之一),得到的回答是:消防备用照明可利用第6.3.5.1条“双路输入型”的“备用电源”(尺短自注:但这却是违反GB7000.2-2008/IEC60598-2-22:2002规定)。消防疏散照明强调采用蓄电池。
不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不附电池组,仅由市电满足消防应急照明(各自满足一、二级供电负荷等级没问题),到底是对是错?
GB标准,不应该发生打架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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