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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00: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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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注册会员 于 2011-12-5 00:42 编辑
统一回71等楼:
在特别明确蓄电池的2010版之后,他们依然执着的保留了这条,进一步说明这些人没有好好看过此规范
目前流传的所有的那些“解释”,“产品标准设计规范论”,“用蓄电池灯时才看GB17945等”,只不过是大家没有办法在符合规范的情况下设计,(除非你全带蓄电池),而自己安慰自己或者明白一些的人安慰大家的办法。
我说的让你全用蓄电池的灯前提是你不想无视他们的无知,目前的情况如你所说,各设计院的人可能有不明真相的(比如也没有看过GB17945,那就无知无畏了呗),大部分都是属于无视他们无知的。既然你又纠结业主,那你就随俗呗,也没人说你错。
把如此简单一个问题规范条文编到这程度,他们有何面目面对这个所有的从业人员?有何面目出来到处讲课宣贯?要不干脆就直接说,以后必须带蓄电池。
其实那些辩解都是苍白的,都是没有办法的办法。防火规范的那条用词是:。。灯具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7945。初中生也知道这是神马意思吧?
最后我可以给出一个有意思的推测:GB17945-2010实施,规范名字和适用范围都发生了变化,原来的“产品标准论”也没有市场了,因为适用范围是: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而非原来的“消防应急灯具”。既然是系统,那肯定不单是灯具了,产品标准论站不住脚了。
好在好在这帮无知者居然连这点也不深究,他们照抄了原规范原话,消防应急灯具应符合GB17945。很好很好。假如此条成最终规范,我帮他们在面对质疑的时候想个招,“你看我们说的是灯具符合GB17945,没说系统也要符合啊,所以你们要挑着看,里面说到灯具的,要符合;如何供电自然属于系统范畴啊”。
幸亏啊,幸亏无知到底。要不说懒惰也有好处!假如聪明一点点,把措辞写的更符合现行规范一点,“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符合GB17945,那就死定了。除了嘴硬的说“我们就是要求必须带蓄电池”之外,没有一点回旋余地了。
哈哈,立贴为证,欢迎各类人等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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