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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18: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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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2-11-6 19:21 编辑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11.2.3 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管等防火保护措施;敷设在有可燃物的吊顶内时,宜采取穿金属管、采用封闭式金属线槽或难燃材料的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这里的配电线路,有说矿物电缆例外了吗?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3-29 16:00
难道没有?
11. 1. 6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3 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明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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