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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8 11: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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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大鼻山 于 2013-2-18 11:43 编辑
“所言不虚。我在成文前,已关注此事。根据我的观察:
1、王老的图2脱胎于IEC标准,但比后者略保守;
2、GB/T16895.10-2010规范中图44.A2只指干燥环境,未提潮湿环境(室外)。”
“1、王老的图2脱胎于IEC标准,但比后者略保守;”
-------王老的图2脱胎于IEC标准,何种标准呀?“2、GB/T16895.10-2010规范中图44.A2只指干燥环境,未提潮湿环境(室外)。”
-------王老的图2中也有二条曲线;干燥环境、潮湿环境的要求相差如此之大?换一种说法:如果,路灯装在室内,又如何LXQ3 发表于 2013-2-18 10:45
以下是我当时给杂志社编辑的回复:
……关于王老该图的最初来源,我认为他可能是参考了IEC/TR 60479-5(2007年版)。因为据悉IEC/TR 60479-5-2007是目前唯一将故障持续时间和允许接触电压限值结合起来的、现行有效IEC标准(但它仍为外文版,尚未转换为我国标准)。在该标准中,它根据电气装置场所干湿、人体接触部位及接触面大小等情况,把接触电压又细分了干燥3种情形、湿水3种情形和盐水3种情形。
因路灯地处室外雨淋场所,故理应套用该标准中属于湿水情形的fig.8-fig.10(对应于人体大面积接触、中面积接触、小面积接触)。又考虑相对安全起见,采用其中fig.8(大面积接触)更为合适。
王老插图(亦即拙文图2)的原始依据,估计是脱胎于fig.8。当然,二图也有细微差别:当故障持续时间在0.2s以上时,插图2和fig.8曲线吻合;持续时间0.2s以下时,插图2中的允许接触电压稍小于fig.8允许值,因此王老插图也显得更保守和安全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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