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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9 00: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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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气装置
第4-43部分:安全防护
过电流保护
GB 16895.5-2012(尚未印刷上市)
434.5.2 对于电缆和绝缘导体,应在使导体绝缘的温度上升到不超过允许限值的时间内切断在回路任一点处的短路引起的所有电流。
对于保护电器的动作时间小于0.1s情况,短路电流的不对称分量起重要影响,而对于限流保护电器而言,k2S2应大于由保护电器的制造厂提供的允许通过的能量(I2t)值。
对于持续时间不超过5s的短路,由已知的短路电流使导体绝缘由正常运行的最高允许温度上升到极限温度的时间t可近似地用下式计算:
t=(k*s/i)2 (3)
式中
t ——持续时间,s;
S ——导体截面积,mm2;
I ——有效的短路电流方均根值(r.m.s),A;
k ——取决于导体材料的电阻率、温度系数和热容量以及相应的初始和最终温度的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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