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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7 18: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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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2-4-8 08:16 编辑
25、插进一个不是GB50054规范内的问题,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在3.0.7条条文说明中删除了GB50052-95关于二级负荷(指无另外其他备用电源)“对二级负荷的供电方式,因其停电影响还是比较大的,故应由两回路线路供电,供电变压器亦应有两台(两台变压器不一定在同一变电所)”的“两台变压器”要求,导致有电气设计人员认为:
满足二级负荷供电要求的两路10kV自动切换,设置单台10/0.23~0.4kV变压器为低压二级负荷供电,可认为满足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对非消防二级负荷的供电要求。
请问:
1、为何在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3.0.7条条文说明中删除“两台变压器”的原则性说明?
2、上述两路10kV自动切换,设置单台10/0.23~0.4kV变压器真的满足二级负荷供电要求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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