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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0 07: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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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尺总!
贴一段“新消规里消防水池高低液位报警如何确定-第2页-土木在线论坛 http://bbs.co188.com/thread-9029366-2-1.html” ,原文如下:
设置低位报警水位的目的,是考虑消防水池水位小于有效储水水位(如:进水液位为控制阀故障,不能正常补水,消防水池的水由于蒸发等原因造成水位降低;或者消防水池的管道、附件等部位发生大量泄漏,消防水池的补水量小于泄漏量时,消防水池水位降低)时,低液位报警,提醒管理人员去现场查看维修,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储水容积。因此,低位报警水位低于有效储水水位50~100mm比较合适,或者保守一点的话,低位报警水位和最低有效水位之间的储水量满足消防储水要求。
根据《消规》第10.0.3-4条,“管理人员每月应对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得消防水源设施的水位等进行一次检测;”因此,如无低位报警水位,检测间隔期间发生的上述故障,将可能导致消防水池的储水量不足;
至于是否应该设置在最低有效水位报警,或者高于最低有效水位一段高度报警,个人觉得必要性不大。
首先,如果考虑正常情况下在此水位报警,此时消防水池的出水量已经严重不足,消防设施的安全性降低;
其次,如果考虑消防时,水池水位达到最低有效水位时提醒管理人员手动停泵。此时消防水池底部还有一部分不满足自灌要求的水量可以利用(一般600mm左右的水位,水量也不小)。而且,消防控制室内可以显示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高位消防水箱的水位,消防时,消防队员和消防设施管理人员都处于全员战斗状态,此时不需要报警去提示,管理人员可以时刻监视着水位的变化;
当然,如果为了保险,觉得要求在这个水位报警的话,我建议可以在此处增加一个超低报警水位,液位传感器不增加,只是要求电气专业增加一个报警点而已,并不增加工程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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