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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2 15: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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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总您好,我是XX地区的电气设计师,关于应急照明想请教您以下几个问题:
1.应急照明可否兼做平时照明?比如说高层住宅中楼梯间照明,平时作为公共照明,灯具采用应急消防认证的专用灯具,电源引自专用消防回路,火灾时强启,这种做法可行否?还是要彻底把应急照明和公共照明分开不能混用?
2.关于应急照明强启问题,一级负荷中一路市电+柴油发电机,应急照明灯具是否要自带蓄电池?如不带蓄电池,则在柴油发电机启动的这段时间到市电断电的真空期如何避开(应急照明切换时间要求不大于5S,柴油发电机启动时间不大于15S);如带蓄电池,那是否还要遵守 GB 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6.3.5.2规定?
3.关于消防专用回路,一个小区有多个单体的时候,消防专用回路指的是从单体下的配电小间进一个总箱,从总箱分回路即算是消防专用回路还是要从低压总变配电所分开回路,进入到地下室配电小间的消防和非消防电源箱?PS:西北地区普遍认为从配电间地下室总箱分出消防回路即为消防专用回路?如为此种情况,那如何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10.1.6条文说明中方案要求?
以上问题希望王总能够百忙之中抽空答复,或者在新版民规中予以明确做法,谢谢
你好:来信收悉,答复如下:
1 设计规范中,疏散照明是独立于普通照明的,不可兼用。对于1类高层住宅有的地区二者兼用,当地消防建审部门允许也就这麽用了,但这并不符合规范要求。
2 应急照明(备用照明)强启问题,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设蓄电池组应遵循GB 17945的规定。
3 消防专用回路问题比较复杂,原则上要从低压总变配电所分开回路比较安全;如果从各楼配电小间总箱分回路配出,则进线要保证消防设备的可靠运行。进线由地下室引至小间要采用 耐火电缆。
王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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