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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7 12: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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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3# 尺短寸长
供电部门对新建住宅区供电配套工程,只会管到用户的计量表箱的,即然新建住宅区供电配套工程的造价已确定,
按高标准实施,对供电部门与购房消费者都好!
计量表箱后的配电线路与室内配电,供电部门一般不会管的,阁下要按低标准实施,也是可以的。
不过我建议阁下还是要三思而行,把眼光放长远点;有些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标准要求。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1) 的小、中、大套的4、6、8kW三档
用电负荷计算功率(新建住宅),”------我认为,这个标准有些偏低,有些过时。
《上海市新建住宅区供电配套工程技术导则(试行)》每户的负荷,虽然定的较高,但对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
变压器容量的选择,还需要乘配置系数的。
矛盾总会有的,且会长期存在,老的矛盾解决了,又会出现新的矛盾;这很正常,矛盾也是促进社会进步的一个因素!
说说而已。{:smi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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