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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尺短寸长

[问题探讨] 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问题探讨求解

 火..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2-2-29 14:4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换句话说,导线的绝缘电阻值“0.5MΩ”、“1.0MΩ”是不带载状态,用摇表测量;
IT系统的绝缘监测电器,是“在线监测”,绝缘电阻报警整定值就不可能整定“0.5MΩ”、“1.0MΩ”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2-29 14: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

以后规范增、删规定条款,均需要考虑有条文说明,否则真摸不着头脑。{:sad:}
     
发表于 2012-2-29 16:43:01 | 显示全部楼层
王老的学习班,去年就参加过了,今年又办啊?不过老人家年纪大了,还要讲那么久的课,所以问题可能没有足够的时间提问。关于尺兄讲到的大地下室上面几幢建筑的问题,王老的答复是只能采用T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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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短寸长 + 8 貌似不是。现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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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9 19:0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2-2-29 19:09 编辑

20、关于“配电线路电气火灾防护”
GB 50054-2011《低规》6.4章节的“配电线路电气火灾防护”,尺短认为是目前国内所有GB、JGJ等规范、标准中关于利用剩余电流原理防范电气火灾规定条款写得最好的,既不像GB 50045、GB 50016、JGJ 16那样要求设置所谓“漏电火灾报警系统”、“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劳民伤财),也没有犯JGJ 16的13.12.5规定“剩余电流检测点宜设置在楼层配电箱(配电系统第二级开关)进线处,当回路容量较小线路较短时,宜设在变电所低压柜的出线端”(防范出现太多监控盲点)之低级错误。
实在是令人宽慰。

不过,还是有一点点疑问——仔细看GB 50054-2011《低规》6.4章节的规定条款,难道依旧是一个多方妥协的结果?{:dizzy:}

疑问:
1、GB 50054-2011《低规》6.4.1条规定“当。。。。。。设置剩余电流检测或保护电器。。。。。。”,没有“”的强制规定,担心落不到实处哦;
2、为何没有提出变压器中性点在低压柜处“一点接地”设置全面监控TT或TN-S系统的防火剩余电流检测器(不求设“系统”),是反对者众吗?

又错过一个绝好机会,好不可惜啊!
     
 楼主| 发表于 2012-3-1 09: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5# 尺短寸长

接45#楼:

GB 16895.24-2005/IEC 60364-7-710:2002《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710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医疗场所》
710.413.1.5 医疗IT系统
绝缘监测器:
。。。。。。
——测试电压不应大于直流25V;
。。。。。。
——最迟在绝缘电阻降至50kΩ(注意:50kΩ相当于0.05MΩ)时,应发出信号。应配置试验此功能的器具。
     
发表于 2012-3-1 13: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48楼的问题,我问王老的,他肯定地答复只有采用TN-S系统,至于其他人如何争论,我不得而知。当然从TN-S的定义来看,也是这个结论。
老诚一直纠结的多回路进线的TN-C-S问题,王老说多回路进线到不同地点(或楼层),然后PEN通过接地干线做总等电位联结,也没有问题。
这两个问题我亲口问的,亲耳听王老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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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短寸长 + 20 我也问过这2个问题,可能问法不同吧。
秋石 + 20 认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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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 20:5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2-3-2 07:42 编辑

回复 49# 尺短寸长

接49#楼:

今天再看GB 50054-2011《低规》6.4章节的“配电线路电气火灾防护”6.4.3条设计规定和条文说明,发现有一处出现不对应:

正文规定:。。。。。。剩余电流监测或保护电器,其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0mA
条文说明:。。。。。。故规定在火灾危险场所内,剩余电流监测器的动作电流不宜大于300mA

正文规定是“强制性”用词“不应” ,条文说明是“非强制性”用词“不宜” ,蛮令人困惑的。

还有就是:
1、“线泄漏”与“点泄漏”的危险性有很大不同;
2、对剩余电流监测器报警来说,300mA(剩余电流监测报警的最大动作值)是指(1)还是(2)的情况——
(1)在线路投运后实测自然泄漏值的基础上,再加300mA,取450mA报警(比如:自然泄漏值150mA,报警值取150mA+300mA=450mA)?
优点:减少误报率。
缺点:安全性略低。
(2)不管线路投运后实测的自然泄漏值,报警值直接取300mA?
优点:安全性为高。
缺点:误报率较大。
如何协调处理这两者的关系(也就是如何正确处理正文规定和条文说明“不应”、“不宜”的不同要求),请宣贯老师特别解释、说明一下。
     
 楼主| 发表于 2012-3-1 21: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诚一直纠结的多回路进线的TN-C-S问题,王老说多回路进线到不同地点(或楼层),然后PEN通过接地干线做总等电位联结,也没有问题。
小菜 发表于 2012-3-1 13:55


关键在于:
电源点(A点)相同的多回路(2个及以上配电回路),配电到相同地点(B点),采用TN-C-S系统且PEN存在较大电流或无法预判PEN是否存在较大电流,有没有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08: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2-3-9 16:31 编辑

21、GB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3.1.15 在符合下列情况时,应选用具有断开中性极的开关电器:
1 有中性导体的IT系统TT系统或TN系统之间的电源转换开关电器;
。。。。。。

对于3.1.15条第一款设计规定,尺短若是没读错,原文字面含义就应该是:
(1)有中性导体的IT系统TT系统之间的电源转换开关电器;
(2)有中性导体的IT系统TN系统之间的电源转换开关电器;

修改通知单:
估计是GB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编制人员的原意。

“TT与TN、TT与TT或TN与TN之间”的要求,应该依据第3.1.16条了。
{:shy:}
     
发表于 2012-3-2 08:45: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语言博大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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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短寸长 + 10 一不小心,容易翻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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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 11:4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在于:
电源点(A点)相同的多回路(2个及以上配电回路),配电到相同地点(B点),采用TN-C-S系统 ...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3-1 21:05


我也觉得在建筑物内是有点问题的,而且我画好了图,也画了电流通路给王老看,他仍然说没有问题,他的解释是电流不走总等电位联结的干线通路。
如果有这次参加学习的朋友,望再次确认一下,预先画好图再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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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短寸长 + 10 是的,有可能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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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3 09: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22、疑问:供电局的低压电气从业人员有没有继续教育的培训机制?

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第4.5.6条
。。。。。。
在TN-C系统中,严禁断开PEN线,不得装设断开PEN线的任何电器。当需要在PEN线装设电器时,只能相应断开相线回路。

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3.1.4
在TN-C系统中不应将保护接地中性导体隔离,严禁将保护接地中性导体接入开关电器。

上海供电局低压监察有一条不成文规定(何谓不成文规定?就是你不按这个规定做设计,供电局图审必定不让你过——退图,你懂的):
不管TN-S还是TN-C-S系统,有联络关系的2台变压器,2个低压主开关允许采用三极或四极,中间设置的低压联络开关必须采用四极

尺短至今不明白:
1、上海供电局低压监察究竟有何无边法力在“有联络关系的2台变压器,2个低压主开关允许采用三极或四极,中间设置的低压联络开关必须采用四极”的前提条件下,具体做成这个TN-C-S系统的?
2、既然2002年版、2009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早有这条不允许装设断开PEN线开关电器的规定(GB50054-2011规定如是),为何建设部每年设计大检查的电气专家却从不过问一下“有联络关系的2台变压器,2个低压主开关允许采用三极或四极,中间设置的低压联络开关必须采用四极”的TN-C-S系统是不是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

请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宣贯班的讲课老师特别讲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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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x8785 + 4 老师管不了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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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3 21: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23、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未对“两相三线或三相四线回路中性线上严禁装设熔断器”提出明确规定,

建议补充(可惜得等下一版本了):
X.X.X 采用熔断器保护时,熔断器应装设在各相线上,单相回路中性线上不应装设熔断器。
X.X.X 两相三线或三相四线回路中性线上严禁装设熔断器。
     
 楼主| 发表于 2012-3-3 21: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在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3.1 电器的选择”章节增加上述设计要求。
     
发表于 2012-3-3 22: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23、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未对“两相三线或三相四线回路中性线上严禁装设熔断器”提出明确规定 ...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3-3 21:09


单相回路中性线上不应装设熔断器
---装设了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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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短寸长 + 8 这个问题去年不是讨论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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