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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9: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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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1-12-2 19:42 编辑
回复 47# hbsjzsjy
1、单从GB17945-2010来说,注册会员说的肯定没错——
是的,没错。
2、关于消防应急灯具及应急照明配电箱在该规范的术语中已经定义的很清楚了,既然本规范的名称为《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而本规范对系统的组成有了明确的设置要求,我们是不是应该严格遵守呢?
作为一本国家规范,原本理应执行。可问题是,如何执行?
4#楼
“2、可允许采用“备用电源”——现行GB防火规范认可,GB17945-2010第6.3.5.1条认可‘双路输入型’的‘备用电源’,但却违反GB7000.2-2008(IEC标准)”这段话属措辞不当,跳跃性将与GB17945-2010编制人员沟通过的局部意见直接引用,导致描述出错(GB17945-2010中并未直接出现消防应急照明可不采用蓄电池的规定)。
可问题在于,GB17945-2010的定义环节出现多处破绽,也令设计人员在实际工程中难以操作、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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