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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4 1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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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入手了正式版的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然后粗读下发现其内容相当坑爹。其中前后描 ...
890214 发表于 2014-3-30 21:52
个人意见:
1、“先举个不太重要的:建规规定了消火栓处设置的启泵按钮要能够直接启动消防泵(就是所谓直接启泵及反馈的四芯硬线),条文解释是提高可靠性;而新版火规则明确了启泵按钮必须要经过火警联动盘才能启泵,不得直接启泵……”
这个不是问题,建规并没有规定要硬线连接,只是说能够直接启动消防泵,新版火规的做法也是能直接启动消防泵的,个人认为并没有冲突。
新版火规的做法是值得推荐的,不仅避免了原来超高层和大型住宅小区因为消火栓控制线长度过长压降过大而失灵的问题,而且节省了管线,应该算是一个进步。
2、“新版火规明确要求,当火警确认时,全建筑内的声光报警器和应急广播系统必须同时全部启动”
这个对于设计人员来说,根本不是问题,至于说疏散是否踩踏的问题,根本不是我等草根应该考虑的问题,我们只要按照规范设计就是了。
3、“我们再来看看新版火规前后描述矛盾的部分。比如其对于消防控制室的描述相对98版就作出了这样的“小”变化: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消防控制无关的管线穿越(98版则为严禁与其无关的管线穿越)。确实是小变化对吗?可是我们都清楚现在的消防控制室都是和其他智能化系统中控室合建的(安防、信息显示控制、智能化集成等)!原本我们还可以说这房间内的智能化系统管线都是与其有关的(这是废话,但是是应付无良审图人员的利器),可是现在则不可能了,因为人家明文规定了“消防无关严禁穿越”!”
个人认为,新火规这个规定并没有问题,规范规定是和消防无关的管线不得“穿过”消防控制室, 就算消防控制室和监控室、智能化控制中心合用,只要设计避免其它管线“穿过”消防控制室就没有违反规范,至于说弱电线路从消防控制室引出,这个不等于“穿过”吧???
4、“但坑爹的来了:凡是设置几种报警系统的建筑物内部必须设置消防控制室!亲们您这是玩大家呢!?”
新火规原条文: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这个保护对象,可以是一个小区,一个建筑物,一个工厂。。。。。这个还有问题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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