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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7 11: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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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条审图意见,提的依据虽然都不是强制性条文依据,但是,三个意见都是合理的。楼主不必那么反感。为什么这么说呢?先说1、电容器柜布置的问题,放在端部确实能降低电容器柜出现事故时两边配电盘受影响。再说2、柴油发电机组设置的问题,楼主此等规模的超高层建筑,可列为一级负荷用电,其实双电源是足够了。注意是双电源。现在国家越来越有钱,设一台柴油机作为第三电源,我认为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是可以接受的,以防后患。最后说3、双电源4P开关的问题,GB50052-2009第7.0.1条文解释提到,有总等电位联结的TN-S系统,无需隔离中性线。再看低规,4P开关为防止杂散电流的流通而设在末端双电源切换,此处为配电室,双变压器,暂且不说你的双变压器是一点接地还是两点接地也好,采用3P开关无疑是最佳选择,也为你日后系统可能配出TN-C等其它系统而不违规。 意见自然存在合理的地方,我想设计者无需那么反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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