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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9 14: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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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日英港台,无论什么负荷,一路市电加发电机。就完了。
相互独立的两套电源系统。就完了。
极节省,极节 ...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5-29 08:04
老诚不必说得太绝对。完全照搬美日英港台的做法不一定节省,还是要结合实际情况。
举例说明:
假定条件:一个项目用电需求是30000KVA,各种保障性负荷及消防负荷计算后折算下来的备用电容量为1500KVA(假定是住宅项目,保障性负荷较小,也没有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
推论:30000KVA容量,10KV高压电流约1500~1800A,目前最大的10KV真空断路器额定电流只有1250A。所以从市政线路引来的10KV供电线路一定是两路以上。而备用负荷容量仅为1500KVA。设计方案一:设计成两路10KV进线,通过母联相互为有备用电需求的负荷供电。当一路故障时,人工切除一部分普通负荷,带上所有备用容量,不设发电机组。该方案不考虑两路市电同时失电的情况。满足现行规范。
设计方案二:设计成两路10KV进线,备用负荷靠2~3台发电机组供电,当一路或两路市电失电,启动相应发电机组为有备用电需求的负荷供电。也满足现行规范。
比较两者造价,明显方案一节省了1500KVA发电机组、配线、机房的投资。
所以,愚以为现行规范还是有其存在的实际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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