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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 08: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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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12条第二点扯淡之处就是——表述极不严谨:
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间接接触防护电器的回路时,必须装设保护导体。
保护电器作为回路?甚意思啊?基本语法都不遵守,属于典型的狗P不通、且极易歧义的一个句子!难道它是要求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的整个回路上,都要装设保护导体吗?——可事实上,这个要求又是错误的(如4线TT)。
那么,它如此表述,究竟什么意思呢?为什么会引起不同人就有不同理解呢?
综上所述,除了给它冠以“扯淡”一词,我看没有更恰当的比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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