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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5-24 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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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uhufaxianzhe00 于 2011-5-24 23:06 编辑
别太把《民规》当回事。它在13.1.3中,还要求哪怕公园里单层厕所都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呢。你们几个人照办了 ...
大鼻山 发表于 2011-5-22 22:04
13.1.3 下列民用建筑应设置火灾启动报警系统:
1 高层建筑:
1)有消防联动控制要求的一、二类高层住宅的公共场所;
2)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以及与其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裙房。
2 多层及单层建筑:
1)9层及9层以下的设有空气调节系统,建筑装修标准高的住宅;
2)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
3)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影剧院等公共建筑;
4)设有机械排烟的公共建筑;
5)除敞开式汽车库以外的I类汽车库,高层汽车库、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采用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口的汽车库。
3 地下民用建筑:
1)铁道、车站、汽车库(I、Ⅱ类);
2)影剧院、礼堂;
3)商场、医院、旅馆、展览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重要的实验室、图书库、资料库、档案库。
这个是我下载的民规2008里面的条文,我没看见前辈所说的公园的单层厕所要求设置防火,请问前辈是否我下载的规范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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