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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5 1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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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没有让你听我的意思,我只是摆道理讲科学,对建筑电气业内一些概念混乱的规范作一些置评。你讲一些你的理解也是完全可以的。但是,道理应该心中有个数。为什么11楼第一张图,省事又涵盖室内全部。第二张图,既浪费又得不到保证。
负荷越大漏电就越大,这个不符合事实和各种电器制造标准。每一种电器用具,对于绝缘是有要求的,如果这个电器漏电大于标准要求,则一定是不合格产品,应该停止使用,否则安全无法得到保证。
其次,前面我已经说过,套房室内暂时停电不是大逆不道的事情,也算不得什么扩大事故范围。因为故障回路可以通过分断支路开关 马上排除。
“ 漏电保护不能单独作为直接接触防护措施。” 如果建筑电气规范里这么说,这是不对的。因为漏电保护就是为了防止直接接触电击而运生的,现在除了附加绝缘材料,还没有可以替代防直接电击产品。如果不能单独作为防护措施,哪它是为什么而出现的呢?当然,有些时候,有些场合,还需要系统接地型式,等电位防护措施予以配合。但是,这些都是间接接触。也就是说,防电击,不光是漏电保护,还需要系统接地,和局部等电位辅组。
说到这些,还可以给你解释一个建筑电气业内概念混淆的问题。有人说,路灯采用TT型式,接地电阻可以增加到150欧姆,采用漏电保护切断电源。他可能也以为漏电电流过大,不利于漏电保护动作。路灯杆子一般是金属的,是属于电气外部、外露可导电部分。TT的作用就是在一定的范围以内,使得路灯杆与大地保持局部等电位,防止间接接触电击。就算路灯不亮,路灯杆也是有可能感应电位的。哪这个150欧姆的接地电阻还会有作用吗?如果能够达到TT要求,就是漏电保护不动作,电源不切断,又有什么关系呢?那是切断电源重要,还是保证TT可靠、有效、重要呢? 所以,一味地想着切断电源,反而达不到保护效果。这就是概念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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