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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08: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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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3-12-2 10:53 编辑
问题6
《审核规定》
3.5.4 低压配电系统电涌保护器的设置:
1. 当无法确定建筑物所在位置雷电流强度时可按下表选取放电电流参数:
第一级 冲击放电电流或标称放电电流(kA)
LPZ0A引入(10/350us)
保护分级A:≥12.5
保护分级B:≥12.5
保护分级C:≥10
保护分级D:≥6.5
疑惑
GB 50057-2010、GB 30343-2012 的低值为 12.5kA(取10/350us波形,无法确定时,LPZ0A 引入,例如架空线引入),上海气象局《审核规定》取值与之有异。
1)要么 GB 50057-2010、GB 30343-2012 的规定有错,要么上海气象局《审核规定》取值存在问题,孰是孰非?
2)又或者上海气象局《审核规定》取值属于“有办法确定”且适合所有的建筑防雷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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