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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2 16: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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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d_chy 于 2013-2-22 17:21 编辑
回复 7# yangyang7201
1.原低压柜11条回路出线改成由四条回路出线,节约了低压柜空间;
2.从低压配电室到地下一层分配电室的电缆由5条(普通照明,应急照明,加压风机,消防电梯集水坑)变成2条,肯定也是节省投资的;
3.从低压配电室到屋顶层分配电室的电缆由6条(客梯,消防梯,加压风机)变成2条,塔楼高度153m,这是节省了很多电缆的;肯定也是节省投资的;
4.增加一级配电,了四个断路器,但是和节省出的电缆相比,还是省钱的
5.我的做法,没有增加分配电室,是利用塔楼核心筒的电井(1.2mx1.4m)来做分配电室
主要就是考虑到消防与非消防不是从低压配电房开始区分,而是从分配电室才开始区分的;审图公司也是查的我这一条;
建规GB50016-2006上也提到11.1.4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条文解释是:本条制定的供电回路,是指从低压总配电室或分配电室至消防设备或消防设备室(如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梯机房等)最末级配电箱的配电线路。
这种做法应该是不违反规范的 ;
缺点:增加了一级配电,可靠性降低;但是我觉得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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