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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7 14: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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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hixinhan 于 2017-2-7 14:30 编辑
我看了这个规范的条文和解释,结合前面回复的敷设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表示分开还是比较好,感谢以上朋友们的热心帮助。以下是规范原文:
14.2.5 槽盒内敷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槽盒内不宜同时敷设绝缘导线和电缆。
2 同一路径无防干扰要求的线路,可敷设于同一槽盒内;槽盒内的绝缘导线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套)不应超过槽盒内截面积的40%,且载流导体不宜超过30根。
3 当控制和信号等非电力线路敷设于同一槽盒内时,绝缘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槽盒内截面积的50%。
4 分支接头处绝缘导线的总截面面积(包括外护层)不应大于该点盒(箱)内截面面积的75%。
5 绝缘导线在槽盒内应留有一定余量,并应按回路分段绑扎,绑扎点间距不应大于1.5m;当垂直或大于45°倾斜敷设时,应将绝缘导线分段固定在槽盒内的专用部件上,每段至少应有一个固定点;当直线段长度大于3.2m时,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1.6m;槽盒内导线排列应整齐、有序。
6 敷线完成后,槽盒盖板应复位,盖板应齐全、平整、牢固。
检查数量:按每个检验批的槽盒总长度抽查10%,且不得少于1m。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
条文解释
14.2.5 本条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用电安全、方便检修,也是为了避免线路之间的相互干扰及导线敷设过程或运行中的意外损伤、避免导线受到额外的应力。槽盒内导线敷设数量的规定是与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的规定相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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