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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4 13: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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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ahaoohehe 于 2013-3-14 14:02 编辑
动力和照明,什么时候能不分开,什么时候又要分开呢? 大多数情况,照明和动力要严格分开,但上面这种的,几个新风机带到层箱里面,应该没事吧?
一、假如一个变配电所同时要给几幢独立式建筑物配电。
此时每个建筑物各做一个配电间,此时从变配电所的低压柜到各个建筑物的配电间是否需要把动力与照明分开进线?还是只送一路或几路总的回路过去,然后再在各个配电间的总配电箱里面分动力与照明回路???
二、电缆成束敷设,阻燃基本都要A级了,非金属含量超过7,很容易吧。
按照这样的话,只要是线槽敷设,基本都要阻燃A级了。
还有,电缆成束敷设的时候,是不是就要是阻燃电缆? 上海好像是这样规定的,执行情况呢?
三、火灾漏电保护,按照王老说的,不能出现盲点(但民规好像没说每个回路都要设置),那就是所有回路都应该设置,而且一点接地处设置,能够监控整个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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