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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2-2-28 19: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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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坛中资深贵宾有一种所谓“5线TT”的言论,特提出求宣贯老师讲课时释疑,具体情况如下:
言论摘录(讨论TT系统):
2010-11-1
。。。。。。
那么该电业站AC380V引至外部建筑物的电缆的首端开关,就是该10kV 电业站内的低压屏出线开关。
该开关就负担着引至外部建筑物的低压电缆的接地故障保护任务(当然还有短路及过载保护功能),因此按照国标规定,该保护电器(开关)的负荷侧,就应该用PE线贯通连接至同一接地极——也就是说,国标要求出线电缆设置PE线。
因为TT系统接地故障电流算不清,就胡乱安它(RCD)一个整定电流,如30毫安或100毫安什么的,这属于不负责任和极不严谨的。
可惜我看大人物的书籍里,只提TT如何独特优越性,就是不提其首端开关如何整定,甚至连开关都不愿意在示意图中画出。
包括在路灯系统中,某些大家此前也强烈要求采用TT系统;可惜我也一直未见其开关如何配置。
在新的论文里,我们期待在看到推荐TT的同时,也学习学习其开关如何配置;不要光整理论的。
2010-11-2
1、当TT为4线(即不采用PE线)时,则其回路正常泄露电流其实无法估算,而Ia*R<50V中的Ia(首端开关)理应躲开回路正常泄漏电流,因此,Ia就无法准确得出;所以我才说4线TT中RCD的Ia整定,目前均属瞎蒙和不负责任。
2、根据GB16895.21-2004/IEC60364-4-41:2001第413.1.4.1款,仍就路灯4线TT而言,“受同一保护电器(如线路首端开关,也即箱变低压屏出线开关)的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如电缆铠装皮或金属管),应连同其保护导体一起连至这些部分的共同的接地极上”。好了,路灯电缆带铠装或穿金属管敷设时,若按此规范规定执行,就应有保护导体(PE线),并一起连至接地极。而如此一来,还叫什么TT系统?!目前搞不清楚到底是设计规范错了,还是我们理解错了?
3、大专家一直以来关于“楼内拉通结构钢筋就是全楼等电位”的畅想曲,实在难以令人信服——我还是那句老话,钢筋等电位跟水泥地板(墙体)等电位,压根不能划等号。而这个“等电位”理论也许就是楼内还在不断电死人的真实元凶。
4、在我2005年参加注册考试之后说过,关于变电所内接地电阻应是1欧或是2欧(或更小)的推导,其实主要还是基于等电位以及直流电学理论,正序负序全被忽略了。而谁都知道,变电所明明是交流,哪能简化为直流理论推导呢(上贴已阐述“等电位”害死人,不赘述)?!由此推导的接地电阻应多大多大,就更扯了。
5、大专家关于10KV高压侧接地状态对于安全影响之理论,我持保留态度,暂在冷眼旁观中。
6、我一般不会因为IEC(或某砖家)怎么怎么说,就轻易改变“逻辑的力量,理性的光芒”。
2010-11-7
就楼主所出题目而言,试解答如下:
1、(1)若采用4线TT,A)因其回路接地故障电流无法准确计算,因此RCD的Ia无法正确取值(除非你瞎蒙一个值,如100毫安或300毫安),R也无从取值;B)4线TT也不太符合我曾提到的《低规》和等效IEC条款(应有贯通PE线之要求);
(2)若采用5线TT,则计算跟TN系统类似,但TT独特优点(避免故障电压蔓延)荡然无存。若采用RCD保护,则其Ia仍应小于回路接地故障电流,再按照“Ia*R不大于50V”来求得R。
2、变电所接地问题:因为变电所内部的外露可导电部件比比皆是,因此,保护接地极不可避免设置在变电所处最为合适,于是就有2种情况:
(1)变压器中性点N线接地极退避三舍、远走他乡——拉到距离变电所足够远(具体多远,取决于土壤分均电阻率等因素)的地方。这种情况,可适合出线为4线或5线TT;
(2)变电所内部的N和PE混接,并同时在变电所处接地。该情况相当于局部TT系统,它仅适合前述的4线TT系统(5线TT显然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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