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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7 09: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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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老诚发的的“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国家标准宣贯”帖子,求宣贯老师讲课时讲讲:
1、消防用电负荷配电干线的过负载保护(变电所或总配电室处,等等),是应该设置还是应该取消或者采取其他技术措施。
1)消防用电负荷配电干线的过负载保护,因为下级(指末端)已经设置了过负载报警(坚持工作),故应该取消?
2)消防用电负荷配电干线的过负载保护,即便在下级(指末端)设置过负载报警(坚持工作)的情况下,也应该设置?若设置,上、下级的配合如何考虑(如何保证配电干线的过负载保护不分闸——下级的过负载情况千变万化)?
3)消防用电负荷配电干线的过负载保护,即便在下级(指末端)设置过负载报警(坚持工作)的情况下,也应该选用过负载报警不脱扣的产品(比如CM3)?
绝大部分生产厂家无此产品,咋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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