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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2-2-20 08: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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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sccat
错误规定:中性线应重复接地。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2-9 15:24
给大家看看下面这两份推荐性地方标准(万幸啊万幸,还好不是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条款:
1、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DG/TJ 08—83—2009《防静电工程技术规程》
6.1.4 当建筑物电气装置是以TN一C 系统供电时,对电子信息类技术设备系统供电的各种专用电源都应在电源进线点对PEN导体接地,在电源进线点之后,使用单独的保护导体(PE)和中性导体(N))。当建筑物电气装置是以TN-S 系统供电时,对电子信息类技术设备系统供电的各种专用电源都应在电源进线点对中性导体(N)重复接地,在电源进线点之后应保持使用单独的保护导体(PE)和中性导体(N)。{:4_103:}
2、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 989—2007《低压电气装置规程》
18.4.5 中性线的重复接地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b) 除用户有自备发电机另有要求者外,应将接户线的中性线(N)、进户中性线(N)、保护线(PE)和第一支持物的接地线连接在一起并与接地体相连;{:4_125:}
。。。。。。
真要命!{:dizz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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