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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14: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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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2-12-28 14:27 编辑
上海市
GB50057-94(2000年版)——32.2
上海市气象局雷电防护管理办公室2002年发布——49.9
GB50343-2004——28.4(上海市防雷中心还是参编单位之一呢)
GB50057-2010——23.7
上海市浦东新区气象局办公室2011年发布——31.5(系根据浦东新区1981—2010年气象观测记录统计的30年平均值 )
GB50343-2012——23.7
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表3 计算结果的比较表
上海是23.7——
注: 表中的年平均雷暴日取自气象系统提供的资料,其统计时段除贵阳为1971—1999 年和上海为1991—2000 年外,其他均为1971 —2000 年。
GB 50343-201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附录F 全国主要城市年平均雷暴日数统计表
上海是23.7——
注: 本表数据引自中国气象局雷电防护管理办公室2005 年发布的资料,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城市数据。
1、上海自2002年上海市气象局雷电防护管理办公室发布年平均雷暴日取49.9以来,从未用过23.7这个数据;
2、GB 50057-2010、GB50343-2012发布这些无效的垃圾数据,除了误导上海以外的设计院外,还有什么其他意义?
3、各地的气象局,为何不提供最新的数据给GB 50057-2010、GB50343-2012编制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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