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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0 20: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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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0-11-10 21:22 编辑
相对湿度长期处于75%以上的才是潮湿场所————这个牛!
长期————怎么定义。。
好像也有80或90% ...
冷若冰 发表于 2010-11-9 21:19
向冷版汇报一下工作:
1、GB 50194-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6.3条文说明:当环境相对湿度经常大于75%时为潮湿场所,环境相对湿度接近100%时为特别潮湿场所。
2、DGJ 08-100-2003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5.2.7/1/1)潮湿场所:相对湿度经常在90%以上。
请教通风、给排水专业后,他们的意见:一般无洗浴设施的普通卫生间算不上“潮湿场所”,因为该场所环境不会是“相对湿度经常大于75%”,更不会“相对湿度经常在90%以上”。
好,总结如下:
1、一般无洗浴设施的普通卫生间按“潮湿场所”选择灯具没错,一般可以这样进行电气设计;
2、一般无洗浴设施的普通卫生间不按“潮湿场所”选择灯具,审图机构无权判错;
3、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带洗浴设施的卫生间应按“潮湿场所”选择灯具;住宅建筑的厨房(蒸汽、油烟等影响)应按“潮湿场所”选择灯具;
4、公共澡堂的淋浴房、汤池和桑拿浴房,应按“特别潮湿场所”对待处理。
至于嘿版的“说个情况,我单位卫生间,做了吊顶,用的嵌入式筒灯,估计质量不过关,筒灯的金属壳子都生锈了”(是普通卫生间吗?使用少年了?),我想主要原因应该是产品质量问题。
有反对意见的,我再修改、补充,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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