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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4 10: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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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1348-2019规范编写组在《建筑电气》2020.12期上就有关问题的答疑:
13.7.5 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消防控制室等的两个供电回路,应由变电所或总配电室放射式供电。
【问题】:
变电所不在本栋的建筑物,低压进线处的配电室算总配电室吗?
【回复】:
当变电所(自维或局维)在室外设置时,民用建筑的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消防控制室的配电,可将消防负荷与非消防负荷的配电线路合用电缆引至各楼总配电室,由总配电室放射式供电。当变电所在室内设置时,住宅建筑的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消防控制室供电,消防负荷与非消防负荷可合用电缆引至各楼总配电室,再由总配电室进行分配。公共建筑可由变电所放射式供电。此处总配电室指各楼设置的配电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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