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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21: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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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gviing 于 2012-7-12 21:54 编辑
老诚语录1:
9.4.2 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OOm的一类高层建筑的下 ...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2-3 18:52
说实在的。这条还真可以有不同的理解,
而且对于9.4.1条,“建筑高度超过1OOm的高层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卫生间外,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所有的部位都设呢,还是有指定的部位设???按理解可能是全部都设
9.4.2条:“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OOm的一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第一种理解:直接就明确了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部位,与9.4.1条所有部位都设出入太大。对于“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澉、溜冰场、卫生间外”可以按9.4.1条去理解,就是说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澉、溜冰场、卫生间均不设自动报警。
第二种理解:按前半句与后半句的连贯去理解,此条只规定了“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澉、溜冰场、卫生间外”其它应设报警系统的部位,而“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澉、溜冰场、卫生间”不在此条的规定范围内,也许是另有规定。。。。????
对于9.4.2条,个人偏向于第一种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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