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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5 08: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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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总平工程,各回路采用三相断路器保护,出线为三相回路。各回路的路灯按L1\L2\L3顺序接入。
shan 发表于 2012-12-25 10:40
每个单相回路都设有保护装置,三相出线不存在问题。直接用三相保护装置保护单相设备则不妥。不仅保护不可靠,而且检修或故障时停电范围大。
zhouke 发表于 2014-1-5 00:29
1、不否认“直接用三相保护装置保护单相设备则不妥”这一说法。但楼主贴出的做法是“用三相断路器保护路灯顺序接入的三相回路”,而非zhouke认为的“三个单相分支回路采用三相低压断路器进行保护和控制”。主帖中根本不存在“直接用三相保护装置保护单相分支回路”的问题,这属于偷换概念。
2、用“民规10.7.7:在照明分支回路中,不得采用三相低压断路器对三个单相分支回路进行控制和保护。”来判定楼主做法错误本身就是错误,《民规》的总则可是这样写的:本规范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不适用于人防工程、燃气加压站、汽车加油站的电气设计。路灯属于道路照明,为市政工程,显然不在《民规》的“管辖”范围内。
3、对于“检修和故障时停电范围大”的判断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用一个主观判断来否定一种原理和规范均允许的做法相当粗暴。“检修和故障时停电范围大”能否作为判据的前提是:使用者和使用环境能否接受这种范围的停电检修和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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