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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2 15: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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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139楼李总的发言:(1)此双向指向标志灯如何做到入门者所言:在单向灯之间发生火情,但你双向灯仍是指双向的,还有50%的人朝火灾方向跑,应该灭掉内中一个……入门者做到了?
是的,对于这种现场发生火灾的异常情况下,没有,也没法做到正确指示疏散路线。但对于除此之外,绝大部分是做到了,包括本防火分区的其它区域和相邻层等其它地方,按正常的就近疏散原则,能做到指向正确,不会有一点误导。这是局部与全局的关系.
再一次来分析二个双向疏散灯的后患,我在150楼已提出:近火情处的双向灯仍是指双向的,还有50%的人朝火灾方向跑的观点。再来进一步分析另一疏散灯,因为双向指示结果,也将有50%的人朝火灾方向跑,结果如何,有二种,最好的、也会有最坏的。假如以上二个灯具处从室内出来各20人的疏散人流,各有10人,向不同方向跑。最好的,各跑各的20人跑对了,20人跑错了。最坏的,靠近火情处跑对的与另一灯处跑错的在二灯中间处相撞,发生混乱踩踏等,耽误了逃生时间,而逃不出来,结果总共只有1/4的人逃出来。如果用各指向就近出口的单向灯,只少可保证有1/2的人逃出来的。比较一下,设双向疏散灯优势何在。
因此入门者认为,用双向灯代替单向灯,是顾此失彼的做法。
更为重要的用这种没有优势的双向灯,(内有极为严重的导向错误的、多余的、引起混乱的指向)推广到所有部位,所有需要按正常疏散的部位和楼层,后果更严重。
用正确的替代不合理的、错误的,是写论文的初衷。用另一种错误的替代错误的、甚至用更大的错误替代错误的不是写论文的初衷吧!这也是读者所希望的。因此,入门者做不到的(仍仍是局部),论文作者也可以做不到(到全局),这种以错对错观点不一定正确吧。
入门者反对以异常情况作为依据,这在97楼已指出,也举了一些例子。
如果真要按以异常情况作为依据,就得考虑全面,不要认为只在二个相隔20米疏散灯之间会发生火灾,其它地方不会发生。小概率事件说法也站不住脚的,按每米发生概率,二者只相差一倍,远没有相差一个数量级(十倍以上)不能随心所欲地想设置就设置,不想设置就不设置。入门者上帖表达的就是这种意思。
现在讨论的问题,又回到了入门者在92楼提出的问题。
最后请教李总一个老问题:论文图中垂直走廊(你说的连通走道)上下二个出口处画的双向疏散指示的灯,是100%对的吗? 任何情况下,肯定比单向好吗?(提示一点:阿斯在94楼,反映极快地作过回答,当然允许有新的认识和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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